時間:2025-06-12 22:11:41編輯:m
今天上午,年月內禁廈門發布了《廈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關于在我市道路上學習駕駛機動車有關事項的起廈通告》。其中,段練車重新設置了十個練車路段,可練也規范了教練車在廈門島內道路行駛的車注時間。該通告自2021年9月1日起實行。段島下面一起來看看通告全文吧。行教
廈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關于在我市道路上學習駕駛機動車有關事項的年月內禁通告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教練車輛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起廈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段練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的可練有關規定,現就在我市上路學習駕駛機動車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車注每日7時30分—18時,段島禁止教練車在我市思明區、行教湖里區道路上行駛。年月內禁
二、在我市道路上學習駕駛小型汽車,應當按照下列指定路線進行(不受時間限制):
(一)集美區
1、孫坂北路(集美北大道路口至珩圣路口段);
2、錦亭北路(集美大道路口至誠毅東路路口段);
3、孫霞路(孫坂北路路口至天水路路口段)。
(二)海滄區
1、天竺山路(東孚大道路口至天竺山西路路口段);
2、洪詩路(天竺山路路口至過坂路路口段)。
(三)同安區
1、縣道422線(張厝路口至河田路祥溪路交叉口段);
2、同龍二路-龍西路-同龍三路-民安大道-同龍二路。
(四)翔安區
1、新曦大道(新圩路口至下洋路口段);
2、新市橋路(新曦大道路口至洪塘東路路口段);
3、洪塘東路(新市橋路路口至洪塘路口段)。
三、在我市道路上學習駕駛其他類型機動車的,暫不指定路線、時間。
四、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五、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六、本通告自2021年9月1日起實行。2006年5月發布的《關于加強我市教練車輛管理有關事項的通告》(廈公交警通〔2006〕23號)同時廢止。